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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部署今年“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太仓日报  2016-02-03 12:02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上月底,市住建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太仓市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16年太仓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两项方案。将通过实施“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之三项行动篇

三项行动即建筑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行动、建筑施工隐患治理行动和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我市将通过“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建设领域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施工的;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的;

监理单位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的;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谎报的;

其他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部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

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定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的,或落实方案不力的;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使用、拆卸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未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施安全交底制度的以及项目未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的;

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

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或安全防护用品的。

●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以民工学校为载体,加强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浓厚氛围。

行动时间表

●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

组织动员部署,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思想发动,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持久、高效落实。

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隐患排查阶段(7月)

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认真排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台账或危险源控制台账;针对夏季高温、汛期、雷雨等极端天气,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在前阶段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三违”现象,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总结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组织开展对已整改问题隐患“回头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之专项整治篇

关键词

通过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实现一般伤亡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进一步完善好、发挥好网格化和信息化等监管机制手段,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太仓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各项管控措施,有效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及实施前的技术交底、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全年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土方开挖等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春季复工、建筑施工防火和重大节日活动等重点时段安全管理。重点是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加强监控,做好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等。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加密检查频次,突出检查重点,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加大处罚力度,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将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评先挂钩

●有效压降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是控制“人、物、操作方法、组织管理”等因素,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违章行为,避免违章指挥。防止作业人员带病作业,安全教育缺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足;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从事高空作业和穿硬底鞋、拖鞋上岗作业等违章行为。脚手板、洞口临边防护工具化、定型化,保证坚固可靠,安全网材质符合要求;高空作业风险控制管理到位,严禁违章指挥,缺少高空作业检查和指导;对同一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的,按规定办理移交验收手续的等。

整治时间表

●季度(2月至3月)

重点开展以春季复工和建筑施工扬尘整治的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是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情况,审核施工升降机指纹识别操作系统的安装;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情况等。施工单位要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物料堆放规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密闭;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要进行硬化,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每天要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保证施工主要区域和出入口整洁、无尘化;督促有关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除四害”活动开展情况,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各区镇建管部门要加强乡镇、街道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工作,我局将组织复工及扬尘整治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坚决不予开工复工。

●第二季度(4月至6月)

重点开展以深基坑和高支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检查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检查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至9月)

重点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检查重点是建筑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指纹识别系统安装等。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是脚手架施工方案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审核、施工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

重点开展以施工消防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是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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