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方便城区纳税人办理建筑业代开和税款预缴等业务,原城区建筑业涉税业务办理窗口自2016年7月4日起由太仓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迁至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府东街99号市政府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原国地税登记窗口北侧)。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预缴税款(异地)、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代开及差额税款征收、《外经证》报验核销、地税相关税费的征收等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太仓市国家税务局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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