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住建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对我市两个近期开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联合检查,确保调控政策的执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近日,市住建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对我市两个近期开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联合检查,确保调控政策的执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销售现场的五证公示、价格公示等是否违规外,检查人员还着重对可售房源数、已预购、定购数、销控表显示可售数量进行了核算,并以此确定销售处是否存在虚假销售、捂盘惜售的嫌疑。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开发企业涉嫌违反限购政策,将商品住房出售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客户,虚假宣传帮助外地客户购买社保,以及虚假造势、捂盘惜售等问题,检查人员对这些问题一一指出,并告诫开发企业及时整改。
从我市实行限购以来,大多数开发商能够严格按照新政执行,但也有个别开发商为了提高业绩,采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虚假造势的手段误导消费者,产生较多的不良影响。
从新政策实施至今,我市在房产价格备案、购房资格审核、房产广告宣传等各方面都严格执行相关调控政策,已先后多次召开了调控工作会议,联合开展了市场大检查,全力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项目,将采取告诫、约谈的方式责令改正,对经告诫、约谈仍不改正的,将其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购房要理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开发商制造的假象所迷惑。
在支付购房款的问题上尤其要慎重!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支付任何房款,包括开发商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通常情况下在定购商品房时可支付一定的定金、预订款等,按照《担保法》规定,定金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20%;
我市执行限购政策后需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覆盖苏州全市,建议市民在购房前与开发商多沟通,采用先交部分定金,等资格审核通过后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再交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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