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开始。结合本次调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开展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开始。结合本次调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开展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超过20000元
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缴存比例仍是单位和职工各8%至12%,缴存比例未达到上限的单位,可上调至12%。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超过20000元,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000元的,按限额计算;不到限额的,按实际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2300元的,原则上按2300元计算。
缴存基数调整至8月31日结束,共两个月时间。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一次性补缴。对单位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未达到缴费基数2300元的,公积金中心将统一调整到2300元。
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与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调整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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