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11月3日)傍晚5点多,楼市突然传来一个大消息:15城被列入重点交叉检查对象,苏州在列!
今天(11月3日)傍晚5点多,楼市突然传来一个大消息:15城被列入重点交叉检查对象,苏州在列!
据财经APP“财联社”报道,继10月25日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之后,日前,一份《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交叉工作方案》流出。这份抬头同样印有发改委与住建部的文件,经财联社核实,内容属实。该工作方案称,此次联合交叉检查由发改委、住建部统一组织部署。交叉检查组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住建部执法人员组成。
在此之前的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已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但是并没有具体点名是哪些城市。
交叉检查重点城市包括15个城市:
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
浙江省 杭州市、嘉兴市;
安徽省 合肥市;
山东省 济南市、青岛市;
河南省 郑州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广州市,佛山市;
海南省 海口市、三亚市;
陕西省 西安市。
注意!本次检查组采用的交叉检查,10月25日通知发布当天,就有消息说本次联合检查是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今天得到了确认!
此外再说说检查涉及的具体内容。此番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就在前天(11月1日)苏州市物价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
本次检查将采用抽查的形式
各区(不含吴江区)抽查3家在售楼盘,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
苏州6区共抽查20家在售楼盘,20加中介机构门店
4市共抽查20家在售楼盘,20家中介机构门店
检查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
检查内容同样也是上面9项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得不防。更何况所查处的这几项内容,是目前许多城市仍时有发生的事。例如第七项捂盘惜售,在三四线城市仍存在。
一二线城市虽然捂盘情况较少,但上面提到的第4、第5、第6和第8条仍存在。暗箱操作,上报给国土局备案是一个价格,交易又是另一个价格。
开发商明面上压低价格交易,却通过其它渠道增收费用,如喝茶费等。购房者也盼着快点上车,且坚信房价不会跌,早买早好,欣然接受这样收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交易一拍即合。
自调控以来,楼市这头猛牛确实被拉住了,一二线大多数城市虽然仍碎步上扬,但均已告别暴涨,表现出了一副健康平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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