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江苏出台物业服务合同规范,小区乱收费投诉有依据

房天下  2018-08-18 16:39

[摘要] 物业费乱收、小区停车位经常被占、电梯和楼道没人来打扫……你跟物业之间是不是也有些不得不说的烦恼?因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也不在少数。为了维护住宅物业市场的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8月14日,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物业费乱收、小区停车位经常被占、电梯和楼道没人来打扫……你跟物业之间是不是也有些不得不说的烦恼?因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也不在少数。为了维护住宅物业市场的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8月14日,江苏省工商局发布了《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这份《示范文本》明确了停车费的收取和使用范围、物业需要履行的服务,并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有了这份合同,以后再出现问题就不用扯皮啦!

现状

物业矛盾三大坑:停车难、乱收费、合同看不懂

江苏省消保委此前曾对全省500家物业公司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车辆管理无序问题最严重,超1/3的业主反映小区内车乱停乱放。公共设施维修不到位、财务收支不透明、物业合同看不懂,也是被反复提及的问题。

而物业合同是业主维权时的重要依据,但是在调查中,超一半业主表示并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或者不清楚自己是否签订了合同。即使签订了合同,很多人也对合同的具体内容不是很了解。

而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引起纠纷。比如,物业合同中有些条款含糊其辞,业主容易误解或者难以判断。一旦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就会自行解释,责权难以判定,从而损害业主权益。如果签订的合同不平等,后果更严重。消费者维权成本上升,部分业主会通过拒缴物业费方式表示不满。而这又会导致物业公司花大精力催缴物业费,从而影响物业服务品质,造成恶性循环。

针对大多数业主看不懂物业合同的情况,江苏省工商局和省住建厅、省消保委联合下发了《示范文本》。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示范文本》平等保护业主和物业双方权益,且合同中所有约定通俗易懂。为了方便实际使用,《示范文本》中还提供了充分的选项,供双方自由选择。

今后物业费不能乱花,要提供11类服务

《示范文本》中具体有哪些条款?记者注意到,大家最关心的物业费收取有了标准。物业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其中分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商业、配套公建,以及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等不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规则,由双方约定。

而收取了物业费物业公司,钱也不能乱花。《示范文本》中明确,物业费必须用于物业人员工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此外,还有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办公、折旧、物业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十一大服务。如果有其他费用,则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停车费不能随便定,可按不同区域收费

针对大家头疼的停车问题。《示范文本》中也有规定,并划分为汽车停放费及公共区域的车位租金。对不同的车位收费标准也有细分,比如汽车露天车位、室内普通车位、室内机械车位等。而具体停车费交多少钱,则由双方在签合同时进行约定。

为了防止物业乱收停车费,《示范文本》也明确了收取的费用必须用在刀刃上。比如,用于停车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上、停车库(位)共有部位的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税费,以及停车库(位)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志、道闸等系统的维护、运行费用。

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请他走人

有些物业公司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比如,电梯内张贴广告,小区内设置广告栏。但是这些收取的费用最终去了哪里,很多业主也不清楚。

对此,《示范文本》规定,若物业进行经营服务,可与业主约定按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而其他则可按约定纳入专项维修资金或补贴物业服务费用。

最重要的是,物业必须履行通知公示义务,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支情况,也需要公示。每年12月份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公示。

如果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怎么办?《示范文本》中对违约责任也进行了规定。若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有权清退物业。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物业应当给予业主经济赔偿。而合同终止后,物业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事项,也需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来源:现代快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