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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人注意!遇到这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9-04-08 18:00

[摘要] 第69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就包括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该条例修改涉及4个条款,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

辛苦存钱买套房,

开心搬进新家后

却碰上了让人糟心的物业!

平日里,

名城君收到的关于“物业”的投诉可不少

比如:小区停车位不足,乱停车现象严重;

汽车玻璃被砸或者车身被划,

查监控时才发现小区摄像头就是摆设;

路面、雨污管等配套损坏许久,

物业迟迟不来修缮

......

 

 

注意!

对于某些物业的不作为、乱作为

终于有办法治了!

69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就包括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

 

该条例修改涉及4个条款,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

 

那么,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哪些和我们的生活关系比较大?

以下8种情况

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要是有如下情况

物业或许还得给我们钱呢!

新版《条例》规定,对于在小区中的公共部位进行广告经营等活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你每天下班回小区

有没有发现类似的广告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

苏州已有小区给业主发“”

早在2015年,苏州园区便有小区将公共,以物业补贴方式发给了业主。

2017年10月,高新区的朗香小区物业给全体业主发了24万,每户都能拿到四百多元。

今年2月,园区天地源七里香都物业也向业主们移交了74.8万元的公共。

 而当物业擅自处置小区广告,

 沈阳有业主通过诉讼维权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沈阳某物业公司在沈阳某小区的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小伙伴们懂了吧~

其实这些钱应该归业主所有!

都别忙着羡慕别人家的物业了,

心存疑虑的,

可以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其实,

不缴物业费从来不是目的!

谁也不想下班回家看到

一个乱糟糟的小区没人整理。

希望物业公司尽责尽力,

同时业主也要多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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