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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太仓医保、社保、公积金重要调整通知

启辰谈太仓  2022-11-08 11:10

[摘要] 太仓人注意啦,医保、社保、公积金有调整!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有哪些变化!

太仓人注意啦,

医保、社保、公积金有调整!

跟着小编,

一起看看有哪些变化!

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

基数上限有调整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苏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27号),从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为22470元

2022年11月至12月新入职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单位如需调整2022年11月前已参保的职工缴费基数上限,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缴费申报与变更”模块自行调整或至单位所属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单位申请补缴2022年11月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仍按补缴对应月份的上限封顶

友情提醒:

2022年11月医保业务经办

截止时间是2022年11月6日,

7日开始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职工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

柜面业务均暂停办理,

期间学校网厅和居民医保业务

可正常办理。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

基数上限有调整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和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34号)和苏州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上限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27号)文件的精神,苏州市企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按22470元执行,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月度结算时将按新基数结算,并对1至10月的缴费基数开展差额补收。

企业参保人员缴费

基数上限调整实现方式:

1. 以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为蓝本,对申报时超过21821元的人员重新启用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2470元执行。

2. 年度内新参保人员,按照起薪月工资开展补收,从入职当月补收至2022年10月。

3. 年度内已退休人员如需补收基数差额的,请至线下柜面申请

4. 调整前已离职、暂停缴费状态的、已死亡、异地转出人员不再调整。

5. 缴费基数从21821元上调至22470元补收基数差额的,不加收滞纳金

6. 11月月度结算完成后,将通过信函或者短信等方式向单位发送相关告知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基数上限调整实现方式:

1. 从11月份起在原12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22470元的新档,共13个档次

2. 选择22470元档次的,可从11月起调整,1至10月可至税务部门申请补收差额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有调整

近期,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快来看看每月的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有哪些变化吧!

政策原文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支持职工租赁住房消费,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如下: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不含公租房)的,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且不超过最高限额。

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前后对比

以前

三者之间取最小值:

1、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

2、月缴存额的65%

3、最高限额

现在

 

两者之间取最小值:

1、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

2、最高限额

友情提醒

尚在有效期的租房委托提取,

系统将根据租房提取额度规则,

自动对职工租房委提金额进行调整,

职工无须申请调整。

若您近期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请关注您的账户余额。

租房提取新规详见中心网站。

案例一

单身职工小王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1600元,账户余额10000元,每月租金2000元。原来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040元(月缴存额的65%)。政策调整后,因最高限额(1500元)﹤小王的月租金额(2000元),故小王每月可提额度为1500元,比原来增加了460元。

案例二

单身职工小李租赁一套自住住房,每月缴存500元,账户余额7000元,每月租金1200元。原来小李每月可提额度为325元(月缴存额的65%)。政策调整后,因小李的月租金额(1200元)﹤最高限额(1500元),故小李每月可提额度为1200元,比原来增加了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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